长城投资基金成为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
  • 作者:长城投资基金   发布时间:2014-05-19

  

  近日长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成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平台旗下唯一一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核准的可以从事私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基金业协会于今年年初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之后,长城投资基金迅速根据《办法》中的规定展开备案的各种准备工作,并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积极进行备案登记。长城投资基金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长城投资基金获得监管机构认可,接受证监会及其基金业协会的监管,从一般企业转换成证监会认可的金融机构,有利于加强风险合规控制,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有利于长城投资基金拓宽业务范围,开展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等投资业务,得到相关合作机构和投资人的进一步认可,不断提升公司品牌效应;
  (三)长城投资基金通过登记备案后,可以自己发行产品,充分发挥出专业基金管理平台在筹措资金、创新产品、做大规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作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子公司,长城投资基金此次登记成功,进一步丰富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金融牌照种类。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59家私募投资机构获得“牌照”。今后,获得“牌照”的长城投资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指导下,将会迎来大资管时代下私募基金业务大发展的契机,同时也将面临着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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